转载自 城投猎人, 侵删
私募基金迎来新监管措施! 2022年12月30日,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,并起草配套指引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这已是监管第四次对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做出大举动了。其中一些新条款引发了业内热议,甚至被业内人士声称可能引发行业变革。
备案新规几大新变化 一、两个角度重新定义私募基金 角度一: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门槛 备案新规将原先允许部分实缴改为完全现金实缴,这对于一些并非完全抱着长期做投资的私募而言,提高了业务成本。协会一直强调要加强对 “伪、劣、乱”私募的治理清理整顿,特别是近年来突出的“买卖壳”、“黑中介”等问题。新规推出加强了打击力度,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,进一步丰富自律管理手段。 角度二:提高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 千万不要小看这产品1000万的门槛,这对部分私募基金来说并不是特别友好。 据基金业协会数据统计,截至2022年底,百亿私募基金管理人397家,其中百亿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113家、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管理人268家。管理规模为零的机构占比8.6%,管理规模在1000万以下的机构占比27.1%。 也就是说,整个行业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机构存续规模都没超过1000万,那接下来要对私募基金新设产品规模设置新门槛,其中三分之二的机构要达标难度挺大。如此以来,未来小私募的生存空间将会被挤压,私募基金的数量可能会大幅缩减。 二、不强制托管 备案新规中提到,如果基金不进行托管,只要进行风险提示就可以。我们知道托管的目的,是为了让不同基金财产之间,以及与管理人财产进行更为彻底的隔离,是防止基金财产被挪用的重要手段。业内人士指出:没有托管的私募基金,还是不要投。 接下来会怎样? 对私募而言,对于各方面不达标的私募,退出成为一个选项。对于各方面资质都比较好、规模较大的私募,仍需居安思危,《办法》新规短期内对公司利好,但长期来说竞争会更加激烈,各家公司对渠道的追捧将会“公募化”。 对投资人而言,一:备案新规出来后,选择私募基金,首选在基金业协会查询管理人和对应产品。毕竟备案接受监管是预防假私募的重要手段,也是最基本手段。除此之外,还需注意私募基金是否有托管,如果没有,建议还是放弃为妙。 二、新规强调,投资者应当在充分了解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、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等信息的前提下,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,自主判断投资价值,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意思是说作为合格投资者,较之前也需要做更多的功课。 写在最后 目前,我国私募行业仍处在多而不精、大而不强、鱼龙混杂的发展阶段,真私募与“伪”私募并存,行业两极分化严重,小、乱、散、差业态明显。备案新规修订说明提到,要限制一定规模以下的管理人买卖“壳” 压降私募“壳”资源价值,针对今年突出的“黑中介”问题,加强规范和打击力度。健全注销制度,持续出清小、散、乱、差的尾部机构。这样以后投资者认购私募产品时,可能绕的弯路就会少一些。 总而言之,《办法》提高了私募的准入门槛。那私募证券基金作为非标转标、投资城投债的重要投资渠道,可选择的范围也会变小,想要投资的朋友,要抓紧喽。当然还是要选择实力较强,管理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公司。


下一篇:城投债的雷,还真爆不了
本网页中的信息仅作参考之用,不构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之产品投资要约或要约邀请,并且不可用于对投资的评估。
本文件中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,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,不得为任何其它目的,整体或部分地使用、复制或传播本文件中所含信息。
本公司产品的发行不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九条规定的“公开发行”形式进行,而仅以非公开方式针对特定合格投资者进行。本公司产品仅以私募形式设立,产品份额发售不得采取任何公开推介方式,本公司未授权任何人士以任何公开方式宣传本公司产品。
所载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对本公司产品未来收益的任何保证,不代表对任何产品的投资策略、投资组合、投资回报、经营业绩的任何承诺和预期。潜在投资人应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作出是否参与本公司产品的决定。本网站的内容不应作为投资、法律、税务或其它方面的建议使用。
微信号:yanqin160908
添加微信 
			添加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