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某地金融办对金交所备案的国有平台理财产品进行风险提示。对于金交所备案的定融产品风险问题再受瞩目。
而就在今年两月,高层在《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》中再度重申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。针对非标的表述更是:加大隐债处理力度,优化债务期限结构,降低利息负担。定融,作为非标的重要组成部分,随着近年来违约数量的增加,市场关注度越来越高。
定融那点事儿 据天风证券研究所对2021年以来发行的部分城投定融产品进行梳理发现,定融发行总体趋势如下:2021年4月,城投定融发行数量明显上升;2021年12月,高层明确金交所不得为城投平台进行融资后,定融发行规模明显下降,2022年3月后又有所回升。
定融产品发行期限普遍较短,平均在15-20个月,产品收益率较高,一般为8.5%-9.5%。一般来说,城投定融的发行主体资质较弱,以AA等级和区县级主体为主。其中绝大部分定融产品都有增信措施,主要包括设置担保主体、应收账款质押、土地抵押三种方式,其中大部分以设置担保主体和应收账款质押为主,少部分兼以土地抵押。
据政信产品销售网站不完全统计,2021年9月以来总共发行146只定融产品,产品的融资方和担保方共涉及81家城投平台,分布在14个省份。其中,山东省涉及定融的城投平台数量较多,有34家,定融产品规模为139.4亿元。其次是四川、河南、天津和重庆,涉及定融的城投平台都在5家以上,定融产品规模都超过10亿元。再次是湖北、云南、广西、河北、江苏、安徽、陕西、江西和湖南,涉及平台数量在1-3家,定融产品规模均在8亿元以下。
其中81家涉及定融的城投平台中有58家为区县级,占比达到72%。其次是国家级园区平台,有11家。主体评级也是以低等级为主,AA及AA-城投合计67家,占比83%,AA+城投占比仅为16%。
*定融监管趋势
自2011年以来,城投定融共经历三轮监管。早期对定融产品的监管围绕金交所展开,后期监管更多是地方政府对定融产品的直接管理。目前金交所向城投提供融资较为受限。
第一轮监管缘由:金交所成为银行表外业务通道
2009年3月,财政部颁布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》,规定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(含省级,下同)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。2010年5月,天金所和北金所成立,为银行表外业务提供通道,于是开启了2011年金交所的第一轮监管。监管重点是清理整顿交易所,凡使用“交易所”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,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。
第二轮监管缘由:P2P大量暴雷,金交所与互金平台合作现问题
2013年,互联网金融兴起。为了规避网贷平台借款限额,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绕道与金交所合作。举个例子:2016年12月,蚂蚁金服旗下招财宝平台发生违约,为了避免风险传导,2017年6月,整治办函〔2017〕64号文下发,限制金交所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。
第三轮监管缘由:升级为定融全面监管
2018年后,政策开启了对金交所的全面严格监管。清整办函〔2019〕35号文、清整办函〔2020〕14号文陆续出台,2021年证监会发表《联席会议部署开展金交所现场检查工作》,重申整顿原则:不得为房地产企业项目、城投公司等融资,不得向个人销售产品、不得跨省展业,“一省至多一家”等。
*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发现定融的身影
一般来说,多数城投平台将定融作为表内借款计入其他流动负债、长期借款、长期应付款、其他非流动负债等科目。所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,通常会以定融产品的名称或定融产品的备案场所显示。
如果是以定融产品名称出现,一般要注意这些字样:常规定向融资产品名称包括 “定向融资计划”、“定向债务融资工具”、“债权融资计划”;债权/收益权转让产品名称包括“债权资产转让产品”、“收益权转让产品”等。
如果是以定融产品的备案场所出现,一般要注意这些字样:金交所名称一般包括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”、“金融资产交易所”;“伪金交所”名称一般包括“登记备案服务中心”、“金融服务中心”等字样。
城投定融的发行,是在各类融资渠道被规范后,城投以高成本换取低门槛的融资方式;而城投定融逾期或者违约,则是到期偿付压力加大、地方财政收入锐减、融资渠道不畅同时作用下的结果。因此,如何从定融来看城投弱资质主体?关键还要看地方政府的监管态度,而地方政府的监管态度与领导风格、财政压力、定融存量规模密切相关。若领导风格保守、财政压力较轻,则存量规模较小、且到期兑付会比较顺畅。反之,则到期兑付会比较曲折。
总而言之,定融是地方金融生态和债务风险的一个表现窗口,透过定融状态可以评估对应城投偿债能力和压力状况。所以还是要谨慎对待定融规模大的城投,当然,对于持续新增定融产品的区域和城投也要格外关注,因为它很可能存在流动性不足,再融资能力减弱的情况。
从监管趋势来说,近几年,在隐性债务“控增量、化存量”的背景下,对于城投定融的监管越来越严格。各种监管政策出炉,一方面是限制金交所数量、打击伪金交所,并且禁止金交所为城投融资;另一方面,在城投定融违约频发和融资政策趋严背景下,城投定融可能存在非法集资和新增隐债合规风险的状况,所以部分地方政府开始限制城投新增定融。除此之外,城投定融整治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追缴中介费用,查处地方负责人等监管措施,对于中介机构和地区政府而言都面临一定的合规风险。最后,还是那句话,在非标转标的大趋势下,标债还是首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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